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佟丽华:弱势群众的“私人律师”
来源:人民法院报发布时间:2012年07月30日作者:

     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、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、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、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委员会主任……单从佟丽华身上的这些头衔就可以看出,他是一名把主要精力投入公益活动的律师界代表。

  据介绍,有近40万弱势群众直接受益于佟丽华及其团队。因为公益法律工作突出,佟丽华先后被授予中国五四青年奖章和“全国劳动模范”、“中国保护未成年人十大杰出公民”、“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”、“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”等荣誉称号。

 

■五次建议撤销“杜大爷”


  因经常堵车而被戏称为“杜大爷”的北京市丰台区杜家坎收费站,是佟丽华“咬”住不放的一个话题。在今年的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,佟丽华第5次提交建议,要求将其撤销。

  佟丽华向笔者表示,长期以来,杜家坎收费站造成了严重的交通拥堵,不仅影响到云岗、长辛店两个街道和王佐乡以及房山区百姓的日常生活,而且导致一些项目因交通问题而夭折。

  杜家坎收费站从1987年开始收费,2000年北京市政府将收费权转让给首发公司,然而佟丽华认为这种转让是不恰当的。

  “当时政府依法就不能转让杜家坎收费站的收费权。国务院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》第22条规定: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收费期限2/3,收费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转让。杜家坎收费站从1987年开始收费,2000年收费权转让给首发公司时已经收费13年,按最长收费期限15年计算,已经远远超过2/3的法定时限。”佟丽华说。

  佟丽华介绍,该条例第14条规定: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,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和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,最长不得超过15年。第21条规定: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,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,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。

  “也就是说根据该条例,即使将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转让,累计总的最长收费期限也不得超过20年。而杜家坎收费站从1987年开始收费,到2002年是15年,即使延长5年,到2007年也到期了。因此,2008年以后杜家坎收费站再收费显然明显违法。”佟丽华说。

  为此,佟丽华建议尽快撤销杜家坎收费站。鉴于北京市交通委2010年已经明确答复不能撤销,他希望今年将该建议交市政府主要领导,或者交由发改委办理。

 

■力促设立未成年人紧急救助机构


  1999年,佟丽华创办了全国第一个公益性质的青少年法律援助机构——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。这13年来,他始终在为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四处奔走。

  “我认为,孩子在离家出走后,政府应当为他们提供紧急庇护的场所。这也是修订后的《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中明确规定的。”在北京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,佟丽华提交了保护离家出走孩子的建议,并获得十多位代表的联名支持。

  佟丽华表示,该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:“市人民政府设立未成年人紧急救助机构,对因受虐待或者其他家庭问题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。”遗憾的是,该条例已经实施七年多,可北京至今尚未建立起未成年人的紧急救助机构。

  在佟丽华看来,随着未成年人意外伤害案件的逐年增多,这种紧急救助非常必要。他建议市政府明确紧急救助机构的服务条件和标准,通过竞争申请的方式,选择社会组织提供服务。

  “其他城市已有经验,如由上海综治委牵头,上海市禁毒办公室、社区矫正办公室和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公室分别就青少年事务、禁毒和社区矫治三个领域的服务社会化,建立了上海市自强社会服务总社、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、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三个民办非企业单位,通过这些民间组织提供服务。”佟丽华指出。

  佟丽华说,相对于流浪儿童救助中心和社会福利院,未成年人紧急救助机构应当主要服务于居住在北京本地、监护出了问题、需要紧急救助的未成年人,只能适用于监护出现了紧急情况并且在新监护人确定前的过渡期,不能替代社会福利院的国家监护。

 

■关注流动儿童的受教育权


  佟丽华是一位富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公益律师,长期致力于青少年和农民工的维权保护,全身心投入到帮助弱势群体的工作上。他通过专业的知识、饱满的热情和无私的精神,为弱势群体播撒了一片爱的阳光。

  据佟丽华介绍,2000年,北京市适龄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数是9.8万,2003年增长到24万,到2006年9月已达37万。北京市流动人口子女数量持续大幅度上升,预计还将进一步增长。至2008年,有63所北京市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经过批准,但目前仍有相当多的学校未经过批准。

  “政府一直在积极努力保障流动儿童的平等受教育权利,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接收流动儿童的民办学校,扶持和改善打工人员自办的学校。但是,根据我组织开展的专项调研结果显示,无论从办学条件、师资水平还是教学质量上,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都很难和公立学校相比较,直接导致学生教育安全无保,教师权益难保,学校有苦难言,社会又不理解。”佟丽华向笔者透露。

  为此,佟丽华提出以下建议:首先,政府应当对专门接受农民工子弟的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,适当降低标准,尽快明确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办学标准和条件。其次,对具备基本办学条件又有客观存在必要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,应当尽快进行审批,并引导其依法管理。第三,加大管理力度,对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学校分别进行扶持、规范或取缔。最后,制定具体政策,对学校的办学经费、师生待遇给予支持,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。

 

做一位反映 群众所需的代表


  从2007年当选为北京市人大代表以来,佟丽华共提出61件建议。这些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建议,都体现着他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心系群众、积极履职的认真态度和工作热情。

  担任人大代表五年来,佟丽华对于每份代表建议,都会认真调研。他有时召开座谈会,有时直接奔赴现场走访,有时查阅大量资料。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,他经常在一些建议中附上现场照片、图示,以力求做到每份建议都有理有据。

  佟丽华说:“每次承办单位给予答复时,我都积极沟通。在收到书面答复意见后,我会针对不同意见,与相关部门多次磋商。有一次,一个承办单位来了八九个人,本来想说服我,但在几轮沟通后,他们认为我说得很有道理,接受了我的意见。这五年多,我最深的感触是,作为人大代表,只有对所要反映的问题有深入了解,才能更准确、有力地反映群众利益诉求,推动问题解决。”

  当谈及担任人大代表的经验时,佟丽华表示:首先,通过定期跟选民代表开座谈会、重点问题调研等多种方式,密切联系选区群众。其次,关心周边群众的具体利益诉求。第三,重点关注特定弱势群体,帮他们解决生活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,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。最后,持续关注每项代表建议的办理和落实效果。

  “虽然我解决的问题或许都是琐碎的小事,但对百姓而言,却都是牵涉他们生活和权益的大事。人民选举我做人大代表,是群众赋予我的信任。作为人大代表,我认为一定要密切联系群众、不能脱离群众,代表的建议应当充分反映百姓的呼声。”佟丽华说。